太平洋中介收了房屋中介费 又收过户费和贷款费

2013-12-09 08:2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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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最近在闽江路与云霄路路口附近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当时南京路与闽江路路口附近的一家太平洋房产中介闽江时尚店按照房价3%的比例收取了她的中介费之后,还收取了过户费贷款费各2000元。后来王女士经多方打听之后了解到,不少从这家店买房的客户并没有收到3%,也没有收取过户费和贷款费,觉得是被骗了。

  王女士说到整个购房的过程,还是显得十分气愤:“我是今年10月份从那家中介买的房子,当时他们的服务态度挺好的,而且说的也很好,我也挺信任他们的,后来到了签合同的时候,合同是按照购房价3%的比例收取中介费,当时我想让他们把中介费给便宜一点,但是他们说是公司的统一规定,一点价都不能还,当时我觉得房子不错,于是就签了合同,最后就交了3%的中介费。”但是当王女士将中介费交上之后,但是中介的工作人员又向她提出了过户费和贷款费这两项费用各2000元:“当时他们跟我说这些都是过户和贷款需要打点他们后期工作人员用的,不交的话就不能办过户和贷款。”

  事后,王女士与朋友交谈时,才知道中介费可以还价,于是就去找这家中介的小刘想讨一个说法,但是小刘给王女士的答复依然是公司统一规定是3%,而且也有收取过户费和贷款费。

  在这之后,王女士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当时通过这家中介购买二手房的客户当中,按照3%交费的人虽然也有,但是最低的费率是按照2%收的费,还有一部分客户是介于2%和3%之间,有些客户也没有收取中介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因此王女士觉得十分后悔。

  对于王女士的说法,记者也是联系了太平洋中介闽江路时尚店的小刘,小刘告诉记者,当时在整个过户当中王女士并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办完之后才提出:“当时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都是自愿签的字,而且3%的收取比例以及过户费等,都是我们公司的统一规定,所以并没有多收取一分钱。”对于不同的客户之间中介费收取比例不一样的问题,小刘说:“我们公司统一的规定就是3%,我只是打工的,过户费和贷款费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办事,如果有人能找到我们公司的领导给打折,我们就按照领导要求来办。”

  问题双方争执的关键就是在于中介费的收取数额以及是否应该收取中介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因此记者也联系了青岛市物价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切都是要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上面内容来操作,如果相关费用明确告知消费者之后消费者还在协议上签字,就等于是认可了这个费用,而协议之外的费用,双方则是可以进行协商,因此提醒市民,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相关的协议。

  而青岛市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对于中介费的收取情况是这么解释的:“目前来说中介费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说是收多少,目前普遍来说是收到购房款3%比例的,但是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中介费和其他费用,各个中介之间的情况都不一样,双方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双方都自愿达成共识,那么就并没有问题。”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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