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舒圣祥
明年春运时间为1月16日至2月24日,铁路春运售票工作即将开始。为避免在春运期间出现大量退票,旅客改签车票后日期在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收取20%退票费。
众所周知,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之后迎来的第一个春运。因铁路运力存在较大差距,“一票难求”现象肯定还会存在。手中握有多张车票、临近开车方才退票的所谓“占票族”,不排除客观存在;但这个占票数量不至于太多。更重要的是,之前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本身就是为了鼓励人们尽早将不要的票退掉,以方便铁路系统再次出售;那么,在春运时一律收取20%退票费,岂不是要自我否定实行梯次退票方案的必要?对“占票族”来说,反正早退迟退成本一样,为什么不晚点退呢?这会否更不利于“让更多的车票能及时周转到急需的旅客”?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在供小于求的卖方市场上,退票并不会造成真正的浪费。铁总并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额外收取高额退票费没有道理。反过来,如果真是只为那些想上车却买不到票的人考虑,并没有经济利益方面的想法;在实名制背景下,铁总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后台甄别出不合理的多占票行为,让更多的车票及时周转到急需的旅客。(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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