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市民李女士在市北区某医院做药物人流,做完以后一直下体流
血,检查后医生给李女士做了打针吃药的处理,但是情况一直没好转,随后李女士又到另一家医院做检查,“当时就发现我子宫内有残留 ,我去原来的医院要求退还医药费,医务科的人说他们没有问题,不承担责任。”
12月17日上午10时许,记者见到了李女士,她拿出病历向记者介绍自己的遭遇,“今年10月7日,我在市北区某医院做了药物人流,但是做完后,我下体仍然流血不止。”李女士说,随后她先后在10月17日、10月27日以及11月3日分别到市北区某医院进行检查,但检查结果都是没有异常。
“这几次检查,医生都说当时流产后子宫内没有残留物,当时还专门做了一次超声诊断,说我子宫及附件未见异常。”李女士说 ,“这一拖就拖了一个多月,而我一直流血不止,却一直不知道什么原因。虽然医生说做完流产会有流血的情况,但这么长时间,肯定是有问题吧?而医生却一直说清除干净了,让我好好养着。”
感觉情况不对,李女士又到了另一家大型医院进行了检查,“重新检查后,发现我的子宫内有一个异物,后来在11月28日,我在这家医院做了
清宫手术。”李女士告诉记者,“市北区某医院为什么就一直说我子宫已清理干净,没有异物呢?幸亏我到其他医院重新做了检查,并及时清理,要不然我真不敢想象后果会是怎样。”
随后,在12月初,李女士找到了市北区某医院,“当时最先是一位妇科的工作人员跟我联系,说是对带给我的困扰表示歉意,然后说可以把之前的医药费退了,但是时间已经过去很长时间,当时在医院用的发票已经找不到了,对方说必须要有发票,要按照规定办,所以这钱也没退成。”
而几天后,李女士接到市北区某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的电话,“那人告诉我说 ,按照他们的流程来说,他们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说可能是我的个人体质问题,所以胚胎才又有生长,而医院本身是没有责任的。”李女士说 ,“这不是明显在推卸责任吗?”
“我找他们医院,并没有提什么经济赔偿,只是希望他们先给我一个说法,但是医院却一口否认他们有责任,那这件事还都是我的责任了?我自从在市北区某医院做人流,前后已经耽误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身体受罪不说,也耽误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李女士最后表示说。
记者随后联系到市北区某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介绍说 ,“患者当时做完人流后,确实有流血的情况,而且我们也建议对方进行清宫手术,但是患者没有同意,想要进行药物治疗再看看。药物流产并不是能完全成功的,我们了解有百分之九十的成功率,而且也有出现长时间流血的案例,当时我们为了保险起见,建议患者做清宫,但是患者没有同意。”
“因为患者是在人流之后十天到我们医院做的检查,时间比较短,所以当时没有发现子宫异常,加上时间比较长,患者经过月经期也影响了我们的检查,以及患者曾有饮酒的情况,所以患者出现流血的情况,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还需要相应的专业鉴定才能确认。”医务科工作人员说 ,“因为我们医院有严格的制度,本来我们想给她退一部分的费用,但是因为她没有发票,所以也没法办理。”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我们都是按照正常的医疗常规来进行治疗,并没有违反常规规定,所以如果患者想要解决这件事的话,一方面可以与我们医院协商,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医疗鉴定,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医务科工作人员说,“作为医院,我们还是愿意尽量协商解决。”
记者 章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