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公司聚餐 男子酒后溺亡公司赔偿11万

2013-12-23 07:4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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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份毕业后,黄亮(化名)成功应聘到青岛某花生制品公司,成为其员工。临近年底,公司按照惯例搞聚餐,期间,黄亮提前离开酒席,随后却失踪。直到四个月后,黄亮的尸体在水沟中被发现,经鉴定,黄亮系醉酒后溺亡。黄亮父母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最终获赔11万元。

  去年7月份,黄亮大学毕业,来到青岛某花生制品公司上班。黄亮来自省内西部的某个县城,性格开朗,与同事关系相处的也很好。公司每年都有组织聚餐的惯例,去年12月8日晚,又临近年底,公司便组织了一次聚餐。在餐桌上,黄亮很爽快,与同事之间相互敬酒。

  期间,黄亮离开酒席,走出房间,同事们仍在聊天喝酒,对于黄亮的离开,也没人多加在意。临近酒席散会,同事才发觉黄亮不见踪影电话已无法接通,黄亮的同事认为他应该已先行回住所。

  但第二天,同事没有看到黄亮上班,电话还是无法接通,同事便主动与其家人联系,黄亮的父母听闻后,赶紧报了案。

  接下来的日子,黄亮的父母多次辗转来回青岛与老家两地,在公司聚餐的酒店及公司附近寻找黄亮,但仍然无果。黄亮的父母悲恸欲绝,但只要黄亮一日没找到,他们觉得总还有一线希望。

  2013年3月29日,黄亮被找到了,但是一具尸体,尸体在位于胶州的一家皮革厂墙外的水沟中被发现。听闻消息后,黄亮的母亲痛哭至昏厥,苦苦寻找四个月看到的竟只是一具尸体。

  经鉴定,黄亮系醉酒后溺死。作为聚餐的组织者,黄亮的父母认为黄亮所在的公司未尽管理、劝阻、护送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然而,黄亮所在的公司则认为未向黄亮劝酒,且黄亮提前离席,尸体次年才发现,死因与聚餐无关联性。在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黄亮的父母情绪激动。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而死者刚刚大学毕业,花样年华突然死亡,其父母心里难以接受的情况,经胶州法院办案人员多次调解,黄亮的父母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最终赔偿11万元。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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