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记者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青岛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将于本
月底结束。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及相关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及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保。其中,在校学生儿童通过学校(或托幼机构)缴费参保,其他人员通过户籍所在街道保障中心登记参保。
2014年度本市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少年儿童和大学生50元;老年居民310元;重度残疾人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730元。六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12月31日,保险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再次提醒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参保,以便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和大病救助政策规定待遇。有关事宜可拨打12333了解。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可以获得医保待遇等更多信息。(记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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