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太湖县
城管局的办公楼里,副局长陈龙仿佛成了“多余的人”。他被“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
拆迁组”征调,拆迁女儿的房子。
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株连式拆迁”事件。在坊间,“株连式拆迁”被比作臭豆腐,虽然闻起来臭,但吃着香。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家属的饭碗、仕途,所以操作起来相当简单、效果又立竿见影,以至于许多地方用顺了手。这不禁让人们纳闷:这还有完没完?难道就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治理吗?
针对“株连式拆迁”,中央三令五申予以查处。例如,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到对采取“株连式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及,重点查处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中包括“株连”。
可两三年过去了,公众只闻公职人员被株连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却鲜闻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过责,免过职。“株连式拆迁”既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又割裂了家庭伦理亲情,理当早日废止。真的不能再放任下去了,有法律法规托底只是第一步,最关键的是,还要问责有力、答复有声,不能再靠媒体曝光来解决。也别再让陈龙这样的父亲们苦恼了——到底是要拆女儿的房子,还是砸自己的饭碗?(作者系岛城时评人)陈墨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