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条件差劳动强度重 小伙出国实习患上精神病

2013-12-30 08:0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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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一名在校二年级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到新加坡工厂实习,却患上精神疾病—狂躁抑郁症。2002年,家住青岛的王飞(化名),当时18岁,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在青岛一所职业学校读二年级。2002年7月,王飞所就读的学校与青岛某因私出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青岛某服务中心”)共同组织一次实习工作,到新加坡松下电子工厂实习,为期6个月。在征得家人同意后,王飞报上了名。

  在新加坡实习期满后 ,王飞及其同学回到了青岛,然而,王飞的举止行为显得很不正常。经过医院检查后 ,王飞竟然患上了精神病。王飞的母亲不愿相信,又带着王飞去精神疾病中心做鉴定,鉴定的结果是,王飞所患精神病致残程度为6级,王飞系双向情感障碍,又称情感性精神病,或狂躁抑郁症,是以躁狂或忧郁的反复发作和交替发作为特征的精神病。同时,鉴定报告还认为,王飞发病实际上与出国后生活条件差、劳动强度过重有直接关系。

  2005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学校及青岛某服务中心各自承担20% 责任。2012年8月,时隔七年后,王飞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入院治疗 ,住院治疗115天,花费数万元。为能继续治疗 ,王飞的母亲于2013年8月向法院再提起诉讼,追求赔偿,要求学校及青岛某服务中心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8318.1元,各自承担20%,即学校及青岛某服务中心各自赔偿11663.62元。

  对于王飞母亲所主张的部分费用,因王飞母亲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不予支持。2013年11月15日,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飞母亲所主张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6249.27元,学校及青岛某服务中心各自赔偿其中的20%即5249.85元。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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