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普通纸巾30元?看到午饭后的账单,市民张女士很生气。1月1日中午,张女士一家和朋友一家到东海路青岛
阳光佳日酒店吃饭,结账后发现账单里有30元的纸巾费。1月2日,记者从酒店方得知,酒店之前并不知道新出的价格条例,2日中午已经取消纸巾费。
1月2日,据张女士介绍,1日中午,元旦放假的张女士一家和朋友一家来到东海路的阳光佳日酒店聚餐,5个大人加上一个小孩叫了一桌菜。吃完饭,用信用卡结完账的儿子回到餐桌旁,无意间,张女士发现账单上有一项纸巾费,6个人每人5元钱,合计30元。
看到纸巾费,张女士很生气。原来在吃饭时,桌子上并没有纸巾,服务员也没送来纸巾,张女士自己从边上的小桌子上拿过来一盒已开封的纸巾,纸巾只剩下一半,“吃顿饭,用了几张纸巾就收费30元,这不是坑人吗?”
在张女士看来,顾客到饭店就餐,餐巾纸是必用品。“如果酒店不想免费提供也没问题,但事前要告知顾客,饭前没人说,最后却收钱,很不合理。”张女士说很多酒店以前收取餐位费,现在不让收了,她怀疑酒店是换个名头继续收钱。
可能因为当天是元旦,服务员没有找到领导,只是简单告诉张女士酒店不收取餐位费,但是收取纸巾费,每位5元。
1月2日中午,记者联系上青岛阳光佳日酒店东海路店,负责前台的李女士称之前已经有人询问过此事,她们也向领导作了汇报,现在酒店已经取消纸巾费。“那天领导不在,我们不知道青岛出了规定不让收取餐位费等费用,我们专门找到了去年12月份的报纸,看到确实有这个规定,接着就立即取消了。”
同时,李女士对张女士的遭遇表示歉意,她称1日是工作人员在场,不敢擅自更改账单,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向张女士道歉,解释此事,并且返还给张女士纸巾费。
1月2日下午,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酒店已向她解释此事,还邀请张女士再去店里吃饭,免掉这次收取的纸巾费。
据了解,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通过《青岛市价格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违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该条例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因为条例刚开始施行,部分市民还不知道价格条例,所以还像往常一样被饭店收取了餐位费等费用。 同时,记者了解到,部分酒店不知道规定,或者有些知道但装作不知道。对于这种情况,12358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酒店收取上述费用,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拨打12358进行举报,物价部门会做出相应处理。
记者 李冰(图由张女士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