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青岛市空气中的
PM2.5主要污染源为
城市扬尘、煤烟尘、机动车尾气尘以及二次颗粒物。其中,城市扬尘所占比重最大,达到了22% ,比例达到五分之一还要多。1月6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工程管理处了解到,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工地扬尘的问题出台了“18大防治要点”。
日前,岛城环保部门发布了PM2.5的六大污染源。公布的数据显示,青岛市空气中的PM2.5主要来源为城市扬尘、煤烟尘、机动车尾气尘以及二次硫酸盐、二次硝酸盐、二次有机碳等二次颗粒物。其中,城市扬尘占22%、二次硫酸盐占19%、煤烟尘占16%、机动车尾气尘占14% 、二次硝酸盐占9%,二次有机碳占6%。
“青岛很多地方都有工地,青岛经常出现重污染的天气,首要的污染源就是PM2.5,城市扬尘的问题应该得到有效控制。”市民徐先生认为。
1月6日,记者了解到,岛城转发《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试行)》的通知,有意对城市扬尘进行防治,据介绍,防治要点总共18条,分为责任落实、硬件设施、现场管控等几大方面的内容。据介绍,在硬件设施上,物料运输车辆要规范。为工程运送沙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车辆,所在企业和车辆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并进行登记备案;所用渣土运输车辆要达到密闭要求,安装GPS定位装置。本工程使用的渣土运输车辆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工地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针对施工现场的洒水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说:“构筑物拆除、挖土、装土、堆土、使用风钻挖掘地面、路面切割、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作业时,要喷(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冬季不少于4次。”
按照要求,风力在4级以上或当地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应当立即停止构筑物拆除、沟槽开挖、渣土运输、路面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各级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要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要点》相关规定,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停工整顿,并对施工、监理单位给予相应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组织公众和媒体举报等途径,加强对市政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督查,并将施工扬尘治理列入省级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和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考评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因扬尘污染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市政施工企业,两年内不予受理其“山东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申报,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两年内不得申报“山东省优秀市政施工项目经理”。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