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郝斌在接听市民电话
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年味儿也越来越浓,但春节的鞭炮到底放不放?究竟怎样放才能避免对空气的污染?1月22日上午9点半,市人大代表郝斌做客本报,就“鞭炮燃放”这一话题接听市民来电。“设定统一的燃放区域”、“寻找既环保又有年味儿的替代品”、“违规放烟花,执法部门应该严查”……对于市民的好建议,郝斌一一记下,表示会依此形成一份建议,在年后召开的市两会上,把这份代表民声的建议提上去。
市民观点 寻找环保、喜庆的替代品
1月22日,市人大代表郝斌做客本报,就“鞭炮燃放”话题接听市民来电。市民张女士第一个打进热线,在她看来,烟花爆竹燃放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在环保、健康更为重要的局面下,
放鞭炮并不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燃放鞭炮会污染空气、带来安全隐患,虽然它是一个传统习俗,但市民应该更理性地对待它,禁止燃放是早晚的事。”张女士说,实事求是地讲,在短时间内彻底禁放烟花爆竹不现实,毕竟一个习俗的改变需要时间。当下只能倡导市民少放,或者是规范燃放,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此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应该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进行规范并适度减少,同时鼓励销售低污染的爆竹商品。”
张女士说,“在燃放的时间和地点上,市民可以自发地几家一起放,比如一个楼层的邻居,买一支鞭炮,大家围在一起听听响儿,这样放的数量肯定比原来少。”张女士还建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根据市场做出应对,生产环保型烟花,政府部门也应鼓励研发环保的替代品。
市民霍女士则认为,单凭大家自觉禁放烟花爆竹有点不太现实,这从每年春节后的“开门鞭”响声中便能看出来。“在春节过后的几天,一般正月初六到初八这几天,做生意的便陆续开门恢复营业,放鞭炮祈福纳财是很多商家的做法。但根据相关规定,这几天是不允许放鞭炮的。”霍女士在来电中说,“对于不按规定燃放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但实际执行的效果好像不理想。” 霍女士认为,在规范烟花爆竹燃放上虽有规定,但没有落到实处。“可能处罚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但如果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或流于形式,那就成了鸡肋。像开门鞭这种禁燃时间内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只有管理到位了,才能刹住攀比燃放的风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霍女士说,今年她会主动劝说身边的亲朋好友,尽量不放、少放鞭炮,为改善空气质量出自己的一份力。
记者调查 鞭炮生意不好,有人准备转行
1月23日就是农历的小年,这一天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那今年的销售情况会如何呢?1月22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几个摊位进行调查。在登州路的烟花爆竹摊位,记者看到摊位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鞭炮,摊位配有灭火器、大桶水等急救工具。红彤彤的鞭炮摊位前,有的摊主在玩手机,有的在嗑瓜子,仅有零星的几个路人上前打听价位。
一位摊主告诉记者:“这两年空气质量不好,我们的生意也一年不如一年了。现在大家都提倡环保,建议少放鞭炮,我这儿还有一些去年没有卖完的鞭炮。”该摊主说,1月22日是他第一次出摊,“预计今年的销量不会太理想,看这个形势,明年不准备再卖鞭炮了。”
而在登州路和延安路交叉口处的一个摊位生意相对较好,记者看到有一家三口买了一箱红色鞭炮,家长还不忘给孩子买了儿童玩的烟花。市民郭先生说:“虽然现在提倡环保,但不放鞭炮总感觉没有年味,我印象中过新年应该穿新衣、放鞭炮,加上孩子也喜欢放,就给他买了点,数量不多。”摊主李先生则告诉记者:“去年就因为雾霾原因销量不理想,今年估计也不会太理想。因此进货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压低了进货数量,尽量做到不压货。”
代表声音 将带着市民的建议上两会
“就我个人而言,对燃放鞭炮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这么多年了,除了觉得它能烘托个过年的气氛外,真的没发现其他优点。”市人大代表郝斌说,“燃放鞭炮首先会污染空气,这通过环保监测数据已经证明;燃放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每年因此炸伤的不在少数;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时也有安全隐患,所以,理性一点观察的话,烟花爆竹的弊大于利。”
郝斌告诉记者,每年的除夕夜,她都对烟花爆竹的响声感到头疼,“本来都深夜了,但放鞭炮的声音没有停歇,影响睡眠。前些年除夕夜里,我经常得搂着孩子,生怕把孩子吓着。”郝斌坦言,今年的春节她打算不在市区过了,因为那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实在不想听太多。“而从青岛市以往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看,每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均导致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大幅度上升,对市区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郝斌说,1月21日,市环保局也首次公开了去年除夕夜的监测数据,2013年除夕夜,青岛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时段18:00至次日2:00期间的PM2.5平均浓度值,较之前时段的 10:00至 18:00的 PM2.5浓度值升幅达到201.3% 。“监测数据充分表明,燃放烟花爆竹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还是比较显著的。除空气污染之外,燃放烟花爆竹还产生了噪声污染,不利于市民身体健康。”
虽然自己对燃放鞭炮持反对态度,但在一个小时的接线时间里,市人大代表郝斌都在很认真地倾听、记录着市民的来电内容,在她看来,每一个电话都表达着市民对燃放鞭炮问题的关注,不论支持的还是反对的,每一条建议她都做了梳理。“我准备写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在年后召开的市两会上,将其提出来,与其他代表进行讨论。”
郝斌告诉记者,经过与市民的一番沟通,她的建议已大致有了个脉络。“首先,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鼓励企业研发,寻找烟花爆竹的替代品,一种既环保又能营造节日气氛的替代品;其次,在提倡合理、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状下,法规应当落到实处,既然有法可依,就需做到有法必依,对于不按规定燃放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最后,对于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严格控制,在燃放地点上可以划定集中燃放区域,避免无序乱放,造成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文/图 记者 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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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市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共六天可以燃放,其它时间禁止燃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违规燃放鞭炮的,可拨打110或12350向公安、安监部门举报。
通讯员 吴德敏 谭冬梅 实习生 陈楠 孙晓云张宏睿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