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时言平
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投毒的林森浩死刑,但正义的结局,并无力救赎青春的残局。司法审判,往往是建立在残酷的结局之上,它能够抚平公义的创伤,却无法为校园内的青春疗毒。因此,我们对这起事件的反思,绝不能止于判决的结果。
林森浩投毒伤害黄洋,手段是残忍的。而放眼整个中国高等教育的土壤,类似的伤害并不鲜见。某种意义上,
复旦投毒案,或是一种典型生态中的非典型个例。若有心去统计,便会发现,人格畸变和戾气弥漫制造的灾难,在高校时有发生,无论是互害还是自残。这是青春中毒的结果,可我们往往为其制造的恶劣后果而痛心遗憾,却很少去筛查让青春中毒的土壤。
中国的教育,历来的宏愿,都在于培养“对社会有益的人”。知识改变世界,教育创造人生,这样的逻辑并无不妥。但在这种宏大的理想和使命中,却似乎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也是教育的底线:那就是培养“对社会无害的人”。随着高知人才破坏力的显现,透过复旦投毒案,或是到了反思如何改造教育土壤的时候了。
在应试思维的缠绕下,成长于教育土壤上的青春,往往被异变为学习的工具、知识的载体,而忽视了作为个体公民的独立性。因而,人格的塑造、心智的培养,长期以来都被置于偏僻的角落。当教育无视人的存在,人性的畸变和垮塌又怎能避免。教育面向的是人,塑造的是人格;高校本是人文的土壤,而不是用知识锻炼和萃取材料的工厂。
青春中毒,在于人性的迷失;而人性的迷失,又在于高校人格塑造的缺失。复旦林森浩毒杀室友黄洋的悲剧,实际上是提醒我们,既要看到高知人才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能量,也要看到其迷失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破坏力。
对于复旦投毒案的审判,解决的只是正义的问题,它并没有能力去拯救那些中毒的青春。要为这些中毒的青春疗毒,关键恐怕在于,我们的高等教育,应该由冰冷的人才工厂回归人文的校园,在注重践行培养“对社会有益人才”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人才的人格塑造和心态培养,避免他们成为“对社会有害”的破坏性人才。(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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