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上9时许,家住麦岛金岸小区的张女士,到小区地下停车场准备停车,却意外发现自己的车位上停了一辆陌生的车,“当时物业通过查询说是找到了车主电话,但打过去发现根本不是。后来物业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就挺气愤的,车位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物业怎么能随便让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车,我就把车停在我车位的前面,我担心影响边上邻居的车出行,还专门留了电话在车上。”
让张女士郁闷的是,第二天早晨,她的车
被刮擦了,“当时邻居准备开车出去,可能没看到我留的电话,在开车出来的时候,把我车保险杠刮擦了。”张女士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曾经有车占了我的车位,结果我的车停在别的位置后有损伤的情况。”
“我感觉是物业方面管理上存在问题,才让我的
车位被占,找不到车主,所以我的车才被刮擦。”张女士说,“虽然邻居说愿意承担责任,可以走保险,但我感觉应该是由物业来承担我们两车的损失。没想到物业却不愿意承担责任,也不给我处理。”
记者随后来到张女士小区所属的均豪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客服的尹先生说,“我们小区的业主有一家人好几辆车的情况 ,所以我们在登记之后,允许车主暂时进车库停车。当时我们接到张女士的反映,经过查询找到了那位业主的电话,但电话出现问题,后来我们又通过对讲机,得知业主正好不在家。”
“首先,我们承认工作上有失误,但是后来我们也曾经跟张女士商量,先找一个车位停车,但是张女士不同意。她说要把车停在自己车位的前面,如果出现损失由我们承担,但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我们有义务帮助业主协调车位,但是出事后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所以当时我们就表示不同意,但是业主还是坚持把车停在自己车位前面。”尹先生说。“我们一直是抱着积极的态度来处理,我们还会继续跟张女士联系沟通,希望她能跟刮擦业主走保险处理这件事情。”尹先生说,“至于张女士让我们来承担责任,这确实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之内。同时,我们也会加强管理的力度,详细登记进出车辆,以后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文/记者 章显 图片由张女士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