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低保标准4月1日起提到每人每月600元

2014-02-28 07:5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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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本市将继续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20元(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4200元(每人每月350元),计划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780元,分别增长11.1% 和22.8% ;提标实施时间比往年提前三个月,困难群众可以更早享受提高标准所带来的实惠 ;农村低保标准增长幅度是城市低保标准增长幅度的2倍多,是历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通过这次调整,城乡差距将由目前的1.9倍缩小至1.7倍,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止到2013年12月底,青岛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8.9万户、15.1万人,全年支出城乡低保资金6.4亿元。(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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