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洋垃圾 心该有多黑

2014-03-03 10:5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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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薛易

  尿不湿化身为“绿色建材”,打着进口化工品的名义进口油类下脚料,“木浆”中夹杂废卡纸……近日,青岛海关公布2013年打私十大典型案例和“绿篱”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信报记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涉及走私进口“洋垃圾”的案件多达7起。

  将洋垃圾运入中国牟利,这样的案件在很多沿海地区出现过。但是,当我们看到青岛海关同样查获到此类典型案件时,还是感到吃惊和愤怒。详细看一下他们的所作所为:用尿不湿的边角料冒充“绿色建材”,假如侥幸逃脱,这样的建材不知道要走入多少中国人的新居,想一想便觉得恶心;借化工产品之名,进口油类下脚料,极易造成水源严重污染,属于较为隐蔽和潜在的“污染源”。这些犯罪嫌疑人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理,仅仅为了赚钱就主动污染脚下的大好河山,这可是要贻害子孙的呀!

  这样的“家贼”真的让人咬牙切齿。可以看出,他们在走私洋垃圾时可谓绞尽脑汁,采用种种手段进行伪装,其卑劣令人发指。在我国南方一些地区,还有人将电子垃圾进行分拆,或者重新使用,或者卖给一些厂家。某些不法企业,仅仅为了在洋垃圾中提取一点点金属产品牟利,但其造成的污染却相当严重,仅仅废旧电池所造成的污染就多年难以根除。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他们对一些服装类的垃圾稍加清洗,就卖给那些迷恋外国货的中国人,生意竟然非常火。另外据媒体报道,广东曾有工厂从国外进口工业塑胶废弃物,进行加工提取,生成聚丙乙烯发泡颗粒(即再生料),再将这些颗粒卖给发泡餐具厂作为原材料。这样的场面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对于这样的“家贼”,必须予以严厉惩处。应该看到,我国并不缺少防范洋垃圾的法律。《刑法》明文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将以走私罪论处。另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也要看到,走私洋垃圾利润惊人,所以不法分子才不惜冒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让他们付出更惨重的代价才行。而这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发力。

  除严惩参与走私的不法分子外,还需要监管者进一步负起责任来。假如洋垃圾侥幸进入中国,便会流入一些企业。这些企业往往地处偏远郊区,甚至是在农村,其非法加工洋垃圾或许有一定的隐蔽性的,但对环境的污染则是无法隐蔽的。监管部门只要紧盯环境,严格排查,洋垃圾必然现形。只是,这里面牵扯的问题是,当地是否舍得这一部分GDP。这不止考验监管的水平,也考验良心。

  要建设美丽中国,要留住乡愁,都必须让脚下的土地远离洋垃圾的毒害,绝不能让良心被洋垃圾熏黑了。这需要严防、严查和严打,更需要每个人提高警惕,不给其留丝毫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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