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 旧版营业执照还能用

旧版营业执照还能用

2014-03-04 14:3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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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新修改的《公司法》正式实施,拉开了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的序幕。3月3日上午,市工商局局长于显祥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为企业颁发本市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据了解,本市第一个得到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是青岛崂山百货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营业执照对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等进行清理、规范,把记载事项相同的市场主体归并为一种格式,由原来的15种改为8种,版式也由以前的横版改为竖版,同时增加二维条码,方便电子查询。

  新版营业执照启用后,旧版营业执照仍可使用,但必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下一步,市工商局还将研究出台企业注册优惠政策,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平台。

  文/图 记者 聂鹏 通讯员 贺长泽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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