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安安集成家居店订衣柜 超期安装拒付违约金

2014-03-13 07:5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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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安庆路的安安集成家居店订了一个衣柜,在安装过程中,家居店违约了,但是拒绝支付违约金。”3月12日,市民邱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反映说。据邱先生介绍,2013年12月在安安集成家居店花3400元定制了一个衣柜,合同里说明要在1月25日之前安装好。但事实上,一直到2月底才装好,超出了合同约定期限1个月。安装后,过了几天邱先生发现,一扇门板变形了。后来,邱先生拿出合同找到了家居店,希望对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合同规定,在超期的日子里,家居店每天需要支付给邱先生交易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参照超期一月计算,违约金合计100多元,数额并不大。但商家拒绝支付。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家居店负责处理此事的樊女士(音),樊女士跟记者解释道:“合同是说明了安装时期和违约金,但我们不是故意违约,小年工人就放假了,没人干活,我们提前一个周跟邱先生说明了这个情况,等过完年拖几天才能安装,他是同意了的。另外,至于家具质量问题,那不存在,邱先生衣柜门板变形,是因为没有安装拉直器。我们担心没有拉直器门板出问题,就在合同里写明了这一块的免责条款,现在果真出了问题,不能怨我们。缺的那个合页,我们也给他装上了。”

  双方争议的情况下,到底邱先生是否有要求违约金的权利?记者咨询了诚远律师事务所的郝华君律师,据郝律师介绍,法律上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邱先生现在有合同作为证据证明家居店违约,家居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邱先生已经同意超期安装,那只能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记者 丁一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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