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斯传
继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开非公医疗服务价格后,发改委、卫计委等部门,也在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改委官员表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
相比放开民营医院价格管制,发改委官员对公立医院价格调整的此番表态 ,显然更为引人注目。因为,公立医院承担着公益兜底、民生兜底的基本职责,价格调整势必影响到“看病贵”、“看病难”等民生问题。更何况,过去的改革经验表明,所谓价格改革一般都是按“涨”字调进行,公立医院价格调整恐怕也不会例外。虽然发改委官员表示,既要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也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但在两者之间具体如何平衡,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两全其美的。
之所以当前医患关系趋于紧张,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医院有创收任务,医生收入更直接与经济创收挂钩,患者则成了被薅毛的羊。目前种种现象显示,我们对医疗卫生的公共投入太少,而且分配不公。新医改几年来,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4.4%提高到了5.7%。可显然还是不够的。
政府部门对于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这不是只靠“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就能替代的;要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又要不增加患者负担,解决的途径之一 ,就应该是增加政府投入。反过来,如果是在政府投入不变的前提下,进行
公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埋单的不是患者,又能是谁呢?再进一步说,如果没有政府更多投入的支持,光拼医院创收能力,医疗资源又怎么可能实现均衡配置?
当然,公立医院改革不应只是提高待遇,更应借鉴港式医院经验,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先看病后付钱”的支付宝好评差评模式,其实也可以引入到公立医院中来。取消事业编制,不给不负责任 、没有追求的庸医提供岗位,同时给有医德、有医术、有追求的医生提供更好的福利薪酬和与国际接轨的机会,对医务人员收回扣、拿红包等实行一票否决地零容忍,这才是积极向上的医疗体制。
最后,无论公立医疗价格怎样调整,事实上都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在程序上应该更尊重患者话语权,而不能在患者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随意决定价格调整方案。对水价、电价进行调整尚且要提前召开听证会,对公立医疗价格进行调整,更不能只在事后通知患者。(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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