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6日晚上10时左右,胶南市王台镇的宗先生驾驶摩托车路经胶州市洋河镇袁家坟村时连人带车翻倒在路边。事后,宗先生医治无效身亡。据现场一位目击者表示,摩托车是被路上一堆石子绊倒的。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判石子主人赔偿死者7万余元。
“路上一直都有一堆石子,应该是晚上看不清楚他才撞上了,当时摩托车就翻倒在一边,人也被摔到地上了。”事发时正好有几位市民路过,看到宗先生伤情严重立刻有人报了警。
据了解,宗先生当晚撞上的石子堆正好在市民张先生家房前,是张先生2013年5月翻盖房子期间施工用的石子。一位知情者表示,附近邻居都知道这路边堆了石头,宗先生可能对这段路并不熟悉,再加上当时天比较黑看不清楚路况,才发生了悲剧。
悲痛之下,宗先生的父亲、母亲、妻子和儿子4名家人以张先生没有尽到安全警示义务为由,将张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张先生赔偿他们各项损失共计十几万元。近日,依照相关规定,胶州市人民法院宣判张先生赔偿宗先生家人共71472.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记者 郭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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