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日在
美思佰乐买的酸奶,居然过期两个周了,我找超市,超市却让厂家回应。”6月19日,市民田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反映说。田女士给记者展示了所买的酸奶以及发票,酸奶瓶上印着生产日期是5月14日,保质期是21天,发票显示酸奶是在6月18日中午购买。
“这个酸奶,放在正常的酸奶区,买的时候随便拿了一瓶,但喝起来感觉味道怪怪的,仔细一看生产日期,是过期的,而且不是过期一两天,2个周了。没想到这么大的超市,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开始我担心已经喝了一些,会肚子疼,幸运的是没啥不适感觉。”田女士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后,她找到了美思佰乐,超市和厂商先后同她取得联系,三方最终协商出一个结果,田女士得到了10瓶酸奶的赔偿。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过期的酸奶仍在货架上销售?田女士告诉记者,超市解释是工作失误,已经道歉了。记者随后联系了一名自称店长的工作人员 ,对于问题原因,对方回应说:“问题已经解决了,是个误会。”
记者 丁一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