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民警通过强大的心理攻势,迫使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刘某涉嫌利用自己是某酒店楼层主管的便利,盗窃客人锁在保险柜里的现金4000元。
6月30日上午,市南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接到了辖区内某酒店客人吴先生一家的报警,称自己放在
酒店保险柜里的8000元现金少了400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吴先生说,自己一家人早上出去游玩,当时将8000元现金锁进了801房间的保险柜。后来10点多回到房间,发现房间已经打扫过了。当吴先生再去开保险柜时,发现自己走的时候其实忘记锁保险柜了,输入密码后保险柜反而被锁上了。吴先生就再次输入密码,打开了保险柜。
当吴先生检查自己放钱的信封时,发现少了4000元现金。由于吴先生所住的楼层没有监控,民警对大门的监控和楼层的保洁人员进行了查询。民警发现案发时除了楼层的保洁员和楼层主管两个人外,再没有其他人进入到801房间,而两人的门禁卡都可以进入801房间。
于是,民警将保洁员和楼层主管一起带回了派出所接受调查。一开始,两人都承认进入到了801房间,但是都矢口否认偷走了吴先生的现金。民警通过对两人案发时间段细节的询问,很快发现了疑点。保洁员对自己的行踪对答如流,没有一丝犹豫;而楼层主管有些时候要考虑一会才能跟民警交流,并且十分不自然。对于一些细节,楼层主管刘某也是支支吾吾,语焉不详。当民警有意无意提起,可能要对两人进行测谎时,刘某明显坐不住了。民警欲擒故纵先将两人送回酒店等待并讲明了利害,刘某在过了20分钟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原来,当天刘某在检查各个房间的卫生时,发现801房间比较乱,就督促保洁员抓紧打扫。后来,刘某又来检查801房间的卫生情况,当时刘某随机拉了一下保险柜,发现保险柜没有锁,就偷走了信封中4000元现金,留下了4000元。
日前,民警将刘某刑事拘留,刘某已经将4000元赃款退还失主。
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