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礼不超月薪10% 很好很天真

2014-07-25 09: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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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薛易

  规定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的10%,这工资是怎么算的?是只算工资呢,还是隐性收入等都包括?操办者怎么知道随礼者的工资数额?难道还要求人家随礼时附上一张工资单?另外,这种随礼的监管由哪一个部门具体负责?是要靠群众举报,还是派人进驻每一场红白喜事宴席旁盯着?需不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随礼管委会”……这里潜藏的问号实在太多太多。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应该说,发文定“份子钱”指导价,有其针对性,目的是好的。人们为“份子钱”所累,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假如一条官方出台的规定,能将一个群体从这座大山底下解放出来,那的确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且看该《通知》的对象,包括蒲江县所有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干部职工、县属企业班子成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相比于四川省纪委的要求,该通知显然更为细化,针对的人群面更广。这种给随礼设上限的方式,可以为相关人群少送红包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说,这是从规范随礼者的角度,为降低某些人敛财的可能性,来进行的一番有益的尝试。至少,就姿态而言,这是美好的。

  然而,这一规定也难免遭遇难以实施的质疑。首先,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的10%,这工资是怎么算的?是只算工资呢,还是隐形收入等都包括?其次,根据目前的风俗,随礼时都要包一个红包,包里的钱多钱少,别人恐怕难以知晓。当然,这一点解决似乎不难,只要相关人员不再用红包,直接当众给现金就可以了。可是规定还提到,操办者如果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那操办者怎么知道随礼者的工资数额?难道还要求他们随礼时附上自己的一张工资单?另外,这种随礼的监管会由哪一个部门具体负责?是要靠群众举报,还是派人进驻每一场红白喜事宴席旁盯着?需不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随礼管委会”……这里潜藏的问号实在太多太多。

  可以说,这条规定是“很好很天真”。对于这样一条规定,也应该理性看待,以观后效,不能一棍子打死 ,也不要动辄就吵着推广。如今,有人大声叫好,说能“彻底堵住设宴敛财的歪风”,建议“应将主体扩大至全社会”,这显然为时过早,有媚上、吹捧之嫌;有人则认为这就像规定“公厕中不超3只苍蝇”一样,毫无意义,这失之于武断了。或弹或赞,虽然都是人们言论自由,但轻易鼓吹或否定,都是不负责任。如今,我们的确不缺规定,也看过太多徒具观赏价值的规定,但不能因此就对一切探索都失去信心。在顽疾面前,也应该容得下一点“天真”。

  不过,从根本上而言,想要解决问题,还必须回到将“权力关进笼子”上来。假如真正限制住特权,让权力在透明、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运行,谁还热衷于送礼?反之 ,假如无法管住权力,即便再完备的规定,都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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