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过户可随意定价" 好事也得依法办

2015-01-08 09:0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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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黄磊

  郑州市房管、税务部门出房产新政,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时,交易价格可以自己决定。换言之,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可以减少。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郑州一套92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由父母过户给子女,如今只需交几十元,可以少交近9万元的税。

  郑州市所推出的房产新政,大大减少了直系亲属间的过户税费,切合民众的期待,可谓颇得人心。新政虽好,但还要法理撑腰,合情合理目前是否就一定合法呢?恐怕未必,首先未必遵从了立法法。倘若该政策只是郑州市房管、税务部门的一时“任性”,虽然能获得公众点赞,但在没有法理支撑之下不免变成无力的一声“娇喘”。而以下法律问题更随之而来: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房产交易双方的降低实际价值是否会归于无效?

  当然,实践层面的问题难免更多,我也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一者,为避免税费,房产交易双方是否可以假结婚呢?假结婚的真本子上可也是配偶关系,如此花几十元就可以省掉数万元的过户手续,这个有没有?二者,子女关系也可以做文章,因为根据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可以不受诸多限制,那问题就来了,各种收养关系的认定和解除,是否又会成为新漏洞?以上种种虽说有点邪恶,但在诸如分房等利益前,假离婚、父女结婚之类的新闻似乎并未缺位过。

  任性需要理由吗?好政策需要理由吗?恐怕还是要的,所谓名正言顺,没有法律保障的利益想必其行不远;而没有配套制度的任性,更难免成为不法者的牟利之道。(作者系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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