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笑笑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3日讯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凡是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每救助一名学生,省级财政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据介绍,早在2015年,青岛市就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进行了完善,“在救助范围上,青岛市比省里扩大至低保边缘家庭,青岛的救助是整个就读期间每年都有。”根据规定,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因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经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救助之后(奖学金除外),家庭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视情况实施差额救助。原则上本科不超过5000元,专科以下的不超过3000元。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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