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暖今冬丨不预交热费新小区无法供暖, 开发商耍赖如何破解?

2023-10-26 22:2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68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孙桂东

新小区交房三四年,开发商不交预交热费,业主只能望暖兴叹,热企也是一肚子委屈……半岛问暖热线开通以来,陆续有10余个小区的业主反映,因为这部分费用迟迟无法供暖。一些开发商直接选择“摆烂”,一直不肯交费,导致有些小区一拖三四年。如何破解这些难题?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表示,可以参考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交付方式,开发商先交费才能开工建设,这样就能避免了后续一系列问题。

反映:

热企贴出通知  收不到费用不供暖

此前,半岛曾报道过即墨华侨幸福里小区三期的供暖问题。10月26日,业主张先生再次打来电话反映称,供热公司直接在小区的单元门张贴了公告,因为小区的建设单位青岛远鹏置业有限公司的费用问题一直没有处理,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最终做出了决定,今冬供热季将无法为小区供暖。

张先生说,他们小区是2020年9月份交房,当时开发商还收了供热费。但是,他们后期了解到,这部分费用一直都没到供热企业那里。每年到了供热季,居民们都要去反映问题。最后,热企都给供热了。今年9月份,他们就得到通知今年不供暖了,500多户业主不知如何是好。

同样,家住平度市永新华府小区的业主刘先生也是面对这个问题。小区2022年11月份就交房了,今年业主装修好以后陆续住了进去。但是,什么时候供暖却没消息。打电话询问供热企业,得到的回复是没有交费用,需要去找开发商。而售楼处早已经没有了,他们现在也联系不上开发商,不知道最终问题如何解决。

调查:

9成以上线索反映新小区难供热,开发商不交钱成关键

自从10月初,半岛问暖热线96663开通以来,已经陆续接到市民反映的线索近60条。记者梳理线索发现,有9成以上都是反映开发商不交费、不配合,最终导致难供热。

仅半岛问暖热线反映的线索,就有10多个新建小区不供暖。其中,胶州北京西路银杏名都小区二期6栋楼不给供暖,开发商与热企因为费用没谈妥;平度同和鑫源郡府小区,入住已经两年多了,实际入住已经超过了200户,开发商仍然没有交费来保障供暖;烟台路融创中心星望小区,多方协调之下,开发商始终不愿意交费,今冬能否供暖一直没有准信等等。

同样,新建小区供热难也并不是今年才存在,去年也有不少业主反映此类问题。记者调查了解到,依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尚未售出和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新建住宅,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供热手续时,一次性预交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热费。

记者采访供热监管部门了解到,在2015年青岛市供热条例出台以前,新建小区申请供热用户需要达到60%,这导致一些小区因为达不到用户数而无法供暖。但是,热企运行的时候,不论是一户还是一百户,都需要一个最基础的费用。《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这一条规定,也是为了保障供热企业的权益。最后,由开发商来预交这部分热费,预交费用根据建筑面积来计算,各区市会略有不同。毫无疑问的是,这项政策彻底解决了因为入住率卡住新小区供暖的问题。

说法:

开发商惹祸,热企来背锅

青岛太泰利顺盈热力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经理说,他们每年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这两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给他们造成的压力特别大。

王经理说,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新建小区的供热由开发商负责。开发商与供热企业之间,一共涉及到三块费用。第一部分是供热设施配套费,这些费用在开工之前,开发商就需要提前交给住建部门,才能获得施工许可。第二部分就是热计量表改造费用,这部分费用各区市略有不同。有些地方不需要交付。

第三部分就是由开发商负责的交热费。在即墨区,开发商是根据建筑面积的60%来预交费。当然,如果小区的供热面积达到了60%,开发商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然后转交给热企。但是对于热企而言,开发商需要多退少补,多交的费用,热企两个采暖季过后就会把超出60%的费用退回。

而市区的政策略有区别。新建小区的预交热费一般按照40%左右来交,供热季结束以后按照基础热费以及实际流量费用两个标准来结算。如果开发商多交了钱,这部分钱会退还。

青岛太泰利顺盈热力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经理说,每年到了供暖季,总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迟迟不缴纳费用。每个小区都牵扯到好几百户居民,供热监管部门就会过来找热企协商,暂时先供一年,这笔钱慢慢结算,一旦不供暖了,开发商更是没信了。等到第二年供热季,又是循环往复。

王经理说,作为供热企业,他们现在的经营也比较困难。开发商不出钱,这部分费用就得他们来承担。而且,小区的供热设施由开发商负责施工,前两年也是问题频出。一旦管道发生泄露或者其他问题,业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供热企业。最终,都是他们热企来承受压力。明明是前期开发商出现的问题,都要后续的热企来解决。作为热企,他们希望能将这些费用等问题前置,这样就减少了许多没必要的纠纷。

建议:

可参考配套设施建设费,提前交付才能开工建设

不少小区都反映出此类问题,有何解决的办法?为此,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

刘文俭说,这也是最近几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北方城市的房屋如果无法供暖,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一个房屋,功能残缺。如果不能供暖的话,这四个月的供暖期,居住体验非常差。

此前,小区的供热会有一个入住率的要求,这也是为了保障供热企业的利益。现在没有了这个标准,采取了由开发商预交费的办法来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新入住小区的供暖刚需,但同样也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情况不好,或者现在开发商资金紧张,他们拿不出或者不愿意拿出这部分钱。供热企业拿不到钱,得不到保证,就不愿意供热,业主的供暖需求就无法保障。

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局面。开发商如果耍赖的话,后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何破解这个困局?刘文俭说,既然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开发商需要缴纳这部分费用。有关部门在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肯定也做过详细的调查,首先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办法。第二种办法,就是参考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商必须提前缴纳这部分费用,才能获得开工的资格。我们能不能把后续的这部分费用,也加入到基础设施配套费里。这样在小区开发之前,就已经把费用的问题解决了,后续也就不会再产生这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