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对高密市城建建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高密市组织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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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反映在高密顾家家居花一万五买的沙发,送到家发现是“二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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