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施划停车位 青岛镇江路上一店主为方便竟私自涂改

2021-04-14 13:5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234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3月23日,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接到一通市民来电,称近日交警部门在镇江路附近施划的停车泊位,因为阻挡了店铺顾客的方便,所以有人将店铺门前的一段停车泊位用黑漆给涂抹掉了。

为了查明事情的缘由,香港西路中队交警接到电话后,立即向中队汇报实情,并组织人员前往实地勘查。发现在某家商铺门前原先施划的停车泊位,已经用黑漆抹掉并且用杂物占据了一段泊位,导致周边车辆无法在此停靠。当交警将杂物准备移开时,一名男子立即过来将占据泊位的杂物拿走,但是该男子称这些物品并不是属于自己的,只是看到交警在清理,想要帮忙扔掉。

随后,经过多方了解,交警找到了拨打电话的市民,一进门交警一眼就认出了该名男子,原来拨打电话的市民就是刚才想要帮忙清理杂物的男子。店主看到交警时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解释,后来承认是自己找人将泊位给抹掉,原因就是因为施划了停车泊位后,导致很多来店里购物的市民无法停车,影响自家生意,所以才将停车位抹掉,并用杂物占据路面,防止其他车辆停靠。根据规定,故意毁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损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执法交警立即对店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搜集证据进行下一步处罚。

交通设施是指在城市道路上设立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等辅助设施。交通设施可有效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于提高城市形象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市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交通标线和设施都是按照交通法规及其相关规定施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涂抹、更改设施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