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起色心对独行女进行侮辱 一“色魔”被判刑三年

2004-06-16 06:23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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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5日讯(通讯员 许连生 王强) 近日,市南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

    2003年12月19日晚 7时许,高密人张某在市南区贵州路某小酒店喝完酒后回家,路上遇到独自行走的郭某,张某顿起淫念。张某装作认识与郭某搭话,后强行逼迫郭某到自己的住处,对其进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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