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偷钱大买玩具 经工商人员调解退还部分货款

2004-07-14 04:52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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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通讯员 胡玉娟) 今天,市民高女士到峰山路工商所反映,她9岁的儿子偷拿钱到李村一玩具店买了670元的玩具,该玩具店还提供寄存服务,她要求退货遭玩具店拒绝。因玩具已经玩了10多天,经工商人员调解,玩具店退还高女士300元钱,玩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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