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义
没有人可以剥夺儿童游戏的权利,但成年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玩具的安全。向儿童推销“牙签弩”,反映出商家的底线失守。谁都知道,儿童缺乏自我管控能力。为赚孩子的钱,一味迎合乃至诱导,全然不考虑后果,理应予以惩处。 多位家长反映:昆明中小学生中,最近正流行玩一种“牙签弩”。有家长亲眼目睹了“牙签弩”的发射过程,被这小小东西的巨大威力吓了一大跳——从“牙签弩”上射出的金属针竟能射入石膏板!(6月18日《都市时报》) 有人或许认为,小小“牙签弩”也值得大惊小怪?然而,当你看到它的“杀伤力”时,恐怕就不会如此轻松了。特别是,有些“牙签弩”为金属制作,把牙签换成金属针,甚至能射穿玻璃镜片。视频显示,用“牙签弩”来射猪肉,能插入猪肉4cm。这样的数字,难免让人心中一紧。假如对着人体,尤其是眼睛,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网上,有人依然说,玩具就是玩具,何必紧张兮兮?自己小时候制作的弓箭比“牙签弩”射程更远,更危险,但“只要不对着人就行了”。这话似乎有理,但稍一思考,就知道纯属强词夺理。危险是显而易见的,小时候玩危险玩具没伤到人,也没被伤到,当然很幸运。但现在,谁愿意将自己孩子的安全仅寄希望于“幸运”?而且,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如今的人流量已比当年大大增加。当“牙签弩”在很多城市的学校门口商店热销,这样的危险还能视而不见吗?
“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是鲁迅先生的话。没有人可以剥夺儿童游戏的权利,但成年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玩具的安全。向儿童推销“牙签弩”,反映出商家的底线失守。谁都知道,儿童缺乏自我管控能力。为赚孩子的钱,一味迎合乃至诱导,全然不考虑后果,理应予以惩处。这也为家长和学校敲响了警钟,该如何对孩子进行监护和教育?孩子们手里的危险玩具,就是对家长和学校管理不严的无声控诉。
今年6月9日,杭州某学校发生一起玩具伤人事故。11岁女生雯雯在教室里写作业,被同学的“火影金属飞镖”砸中。飞镖一角穿透了雯雯的颅骨,经一个小时手术方才取出,幸无生命危险。虽然,至今尚无“牙签弩”伤人的消息见诸媒体,但这绝非漠视危险的理由。
监管部门也应当引起重视,有针对性、常态化地做好儿童玩具的专项检查、安全监管才是治本之道。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在机械和物理性能方面,新增了一些技术要求和新标准。但是,绝大多数危险玩具是“三无”产品,监管部门还应主动出击,予以查处。长期来看,应对玩具建立追溯系统,一旦发现问题,便可以顺藤摸瓜,对生产厂家进行追责。
正可谓,一时之伤,一世之殇。让孩子远离危险玩具,对其进行更高标准的安全防护,这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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