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里真吵"亟待法治破局

2017-06-12 07: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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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噪声污染,早已成为一大公害,必须像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一样高度重视。给老百姓一个安静的夜晚,也是基本的民生需求。尤其是在闷热夏天,一打开窗子就吵得睡不着觉的城市,是得治治“病”了。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的《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2016年相关部门共收到环境投诉119.0万件,其中噪声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7.2%;夜间达标率为59.7%。(6月10日《人民日报》)

  “城市夜里真吵”,这是我们的切身感受,也是透过重重数字所反映出的现实。假如再对比一下往年的报告,更会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比如,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4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2016年噪声投诉则为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很显然,无论是噪声投诉数量,还是占比,都有明显升高。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人们对于噪声已越来越无法容忍。

  城市噪声污染何以久治不愈,乃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方面,是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使然。众多的建筑工地星星点点分布于城市中,虽然在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下,夜间施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遏制。但依旧有些“躲猫猫”施工者,以及呼啸而过的渣土车,撕碎夜间的宁静。另一方面,则是某些群体的任性而为。比如,四处圈地的广场舞。再比如,有些喝醉了的“酒彪子”,时常高歌一曲,嚎叫几声,在午夜格外具有“穿透力”。

  治理噪声污染,需要公德意识的回归,加强自我约束,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入手。多年以来,噪声问题一直停留在“民不告,官不究”的水平。而且,居民即便投诉了,经常也是相关部门前脚刚走,后脚噪声又起来了。对此,要呼吁形成对噪声污染“人人喊打”的大环境,通过毫不气馁的投诉,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进而形成全民共治的局面。

  另外,从法治的层面来看,则需要重新审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该法制定并颁布于1996年,如今的现实和当年已有巨大变化,然而法律的修订步伐并未及时跟上。比如,该法并未明确具体的噪音污染认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对噪声违法行为的定义范围偏窄、不明确;在规定的管理部门职能划分上不够全面且过于笼统,多头管理、错位和缺位现象较为普遍。这就导致了实际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落地。

  近年来,修订《防治法》的呼声不绝于耳,这也是依法治理噪声污染的迫切需要。人们希望尽快启动修订工作,清理、整合各职能部门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中的职责,理顺环境噪声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噪声污染,早已成为危害我们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的一大公害,必须像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一样治理噪声污染。给老百姓一个安静的夜晚,也是基本的民生需求。尤其是在闷热夏天,一打开窗子就吵得睡不着觉的城市,是得治治“病”了。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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