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现场有炸弹" 李沧开审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2004-11-27 07:19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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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王林 栾磊) “选举现场有炸弹,要发生爆炸!”8月 21日,李沧永安路街道办接到恐怖电话。李沧警方迅速出击,仅用5个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乔某抓获。李沧法院昨天开审这起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将择日宣判。

    8月20日15时许,李沧区永安路派出所接到永安路办事处报警,称当天 14时许接到一男子电话,该男子称,8月 21日办事处居委会改选居委会主任期间,会场将有炸弹发生爆炸,说完就挂了。

    李沧警方迅速成立“ 8·20”专案组。经调查,永安路办事处社区巡逻人员乔某,与该居委会主任薛某因工资问题有纠葛,且乔某系8月21日上午参选人员之一。当晚8时许,专案组民警将乔某传唤到案。经 10余个小时的审讯,乔某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因与居委会主任有矛盾,酒后打电话散布恐怖信息的犯罪事实。

    11月 10日,乔某被李沧检察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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