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12月 14日讯(记者 周鹏) 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今天出台的《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新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应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其选址、建设要进行科学论证,并做了一些新规定。
按照规定,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不得对外销售经营或变相销售经营。同时,墓穴必须严格按照单穴不超过 0.8平方米、双穴不超过 1.2平方米的规定标准建造,墓碑最高不得超出地面1米。尤其在铁路、公路、旅游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立的公益性公墓,必须以卧碑形式墓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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