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宁园内,市民带着鲜花前来祭奠故人。记者 王滨
丈夫20年前去世埋葬在了即墨鳌山卫的一处公墓,70岁的杨老太近年来给丈夫扫墓越来越力不从心,另外考虑到现在墓地价格高企,为了不给孩子增加负担,考虑与老伴海葬。眼下的疑问是当年花钱购买的墓地“产权”能不能转让变现。公墓方的回答是,舍弃墓地不会有补偿,也不得私自对外转售。记者调查了解到,墓地价格高企,“死不起”其实就是丧葬传统和土地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造成的,绿色殡葬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反映
七旬老太欲与夫海葬
原墓地只能无偿放弃 “我老伴去世接近20年了,当时埋葬在即墨鳌山卫的百龄园公墓,现在我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每年去祭奠都力不从心,要是有回收就好了。”3月29日,家住城阳的杨老太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随着清明临近,几天前,杨老太一大早从家里动身去公墓祭奠老伴,快到中午了才到公墓。杨老太称,由于公墓面积不断增大,她又好几年没能到老伴的墓地祭奠,找了老半天才找到老伴的墓地,一趟下来身心俱疲。
“孩子身体也有残疾,我和孩子的身体条件没办法长距离外出,但如果每年清明都不去扫墓的话,心里老觉得亏欠老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退回这块墓地,等我以后不在了,会选择和老伴一块海葬,这样女儿也就没什么负担了,省钱还环保。”杨老太称,由于自己不熟悉有关殡葬管理方面的规定,就委托本报记者帮忙询问一下,“墓地能否退回,当年买的时候花了6000多元,包含15年的管理费,到期之后我在2013年每年要交200元的管理费。现在墓地的价格已经涨到七八万了,如果退回的话,希望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3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青岛百龄园公墓管理处,当被问及墓地能否回收时,工作人员冯女士告诉记者,墓地极少有重复销售的现象,像杨老太一样因为身体行动不便或者距离太远,而无法到公墓祭奠亡故家人的例子不在少数,只要按时交管理费,他们都会对墓位进行管理维护。“老人如果想要把亡故老伴的骨灰移出的话,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签协议,骨灰迁出后,墓位可以留着给另外的家人用,但是不能自行转让。如果不要墓位了,公墓管理处将无偿收回,清理墓穴后栽种树木。”冯女士介绍。
公墓管理方还表示,墓地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杨老太表示不能理解,“当时买墓地的时候,宣传说是有产权的,给发了个蓝色的墓证,这就证明墓地归我所有了。”老人称,而且现在墓地价格涨得这么厉害,无偿放弃墓地,这让她难以接受。
■调查
价格从两万到七八万
岛城公墓身价不菲 杨老太说,前几年她也曾打算给老伴和自己找一处稍近的公墓,但是一打听价格已经涨到了六七万元,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只好作罢。这几年也逐渐想开了,与其让自己和独生女儿受累花钱买墓穴还得再交管理费,不如选择海葬。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目前岛城一些公墓的销售价格连年攀升。此外,这些公墓在销售时,有不少打出了有产权的口号。
万国公墓一位销售员称,他们位于胶州的公墓最便宜的墓地价格为23800元,其中包括三个周期共计15年的管理费。“我们的墓地是有产权的,当时国家批地就是公墓用地,年限是70年,到2065年截止。”销售人员介绍。
位于莱西的凤凰岭公墓销售人员称,最便宜的墓地价格是18000元,包含20年的墓地管理费,以20年为一个周期,到期后需要再次续签,“我们墓地也是有产权的,60年的期限现在用了还不到20年。”销售人员说。
在福宁园公墓,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价格是66800元起,管理费380元一年,需一次性交5年,只要按时交管理费可以长期使用。”
而在九峰陵公墓,最便宜的墓地价格是72600元,当被问及墓地是否有产权时,工作人员称只有使用权。
■政策
购墓者只有使用权
不许转让避免炒价 自从打定主意选择海葬以后,杨老太一直想趁着自己还有能力办理,把墓地的事处理明白。她希望能通过相关部门讨个说法,“我主动放弃墓地,对响应了政府的号召的,总不能让我们吃亏吧?”杨老太说。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禁止非法出租或买卖墓穴;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当事人应同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该《规定》还称,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建设需占用时,建设单位应给予当事人补偿。”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清解释称,通过对这些规定的了解,购墓者对墓地应该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应视作是一种商业用途的租赁行为。
那么,已购的墓地是否可以转让呢?采访中,几乎所有公墓销售人员都明确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公墓的墓地禁止私人非法转让。”一位公墓销售人员称,由于墓地的特殊性,使用过的墓地几乎没人会再次购买。“能转让墓地的也仅限于没有使用过的墓地,而且只允许转让给购墓者的亲属。”
“买的墓地不允许转让,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可以避免有人炒作墓地牟利,但对重复利用墓地节约土地资源也有很大的阻碍作用。”岛城一处公墓的负责人孙先生称,目前对于墓地回收、转让方面的处理办法,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可以依照。
■现状
部分经营性公墓
已呈现饱和趋势 杨老太观念的改变决定选择海葬,跟如今丧葬传统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有一定的关系。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山东、北京、辽宁、陕西等多地均出现了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墓穴面临续费问题,若不续费将被视为无主墓处理,而青岛的一些经营性公墓,使用合同到期的墓穴也已经超过一万个,其中九峰陵公墓使用合同到期但至今没有续费的墓穴千余个。
另据了解,岛城一些较为大型的经营性公墓中,万国公墓、仙鹤陵和九峰陵当时规划的面积分别占地110亩、870亩、200余亩,而平均每亩土地范围内只能修建150块墓,每个墓穴里可安放两个骨灰盒。粗略计算的话,全市的经营性公墓内也不过几十万个墓穴,近年来一些墓地的部分园区已经开始呈现饱和趋势。如今的存放量也几乎满负荷,殡仪馆当时设计的存放量是9万个,目前已经存放8万个左右,虽然每年有取走的,总体上存放的数量还不断增加。
■声音
提倡选择生态殡葬
能否有更多鼓励 日前,《北京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印发,在十三五期间将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和立体安葬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鼓励骨灰撒海、骨灰景观撒散等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对租用合同到期的传统墓穴,以适当方式进行节地生态化改造,鼓励缩短墓穴租赁期限,对不再续租的墓穴给予奖励。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报批经营性墓地的审批很难通过,现在大家都说‘死不起’,其实就是丧葬传统和土地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在市场的调节下,墓地的价格必然出现居高不下的现象。”采访中,青岛市政协委员杨乃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国家的公祭和家族的家祭都是必要的,政府应正确的引导,但也要根据传统民俗慢慢进行,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提高民众对生态丧葬的认识,教育提倡大家采用更加生态的丧葬形式。
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提倡丧葬政策的同时,还应通过实际的行动,在物质上和荣誉上对采取这一生态形式的市民进行奖励,“要想一下子让所有人都接受生态殡葬这种方式有很大的难度,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向绿色生态殡葬有所倾斜,让大家看到生态、绿色殡葬的好处,鼓励缩短墓穴租赁期限,对不再续租墓地的市民家庭,给予物质奖励等。”杨乃瑞称,对青岛来说,海葬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不仅成本低,还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土地,大力推广海葬和骨灰寄存,能从最大程度上解决资源矛盾。
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岛城对生态殡葬已经开始了尝试,上世纪90年代青岛率先在全国开展骨灰撒海活动,2010年起对骨灰撒海实行免费鼓励政策,至今已有数万名故人骨灰魂归大海,按农村传统墓穴安葬计算,节约土地170多亩。记者 徐杰 实习生 甄蒙蒙
延伸 墓价居高不下,催热“小产权墓”市场 “打听了好多公墓,价格都太高,后来我听一些邻居说,有人在附近村里买了墓地,价格便宜很多,而且面积也大,但是对于‘产权’,农村的这些墓地更没法保障了。”杨老太说,“既然墓地能转手卖掉,为什么我们放弃我老头的墓地却不能得到补偿呢?”对于这一点,杨老太一直难以接受。
记者了解到,与这些经营性公墓严禁转让相比,农村公益性墓地明确提出没有“产权”,但转手买卖的现象却很活跃。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介绍,在墓地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小产权墓非常有市场。据了解,青岛的墓地因性质不同而销售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公益性墓地主要面向农村,由乡镇或街道、村庄投资管理,严禁向本行政区以外的居民出售。不过“村里人”买到手后,私下对外销售的行为却禁而不止。“我们村的墓地在一座小山上,前段时间我花了不到两万元钱买了块墓地,面积接近十个平方米。”家住崂山某街道的李先生说,在他们村子的墓地里,有不少“外边”的人也来买墓地,“有钱人买的墓地面积大一些,位置好一些,墓地建得还挺豪华。”
市民吴女士的母亲2012年7月份去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墓地,只好将母亲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后来有次和朋友吃饭,听他们说可以到农村买墓地,便宜,地方也大。”吴女士说,最终她花了不到两万元,在崂山区一处墓园里,给母亲买了块六平方米左右的“小产权墓”。吴女士所买的“小产权墓”,其实就是农村的公益性墓地。根据规定,公益性墓地只有当地村民可购买使用,不具有农村户籍的城市居民没有购买权,购买后也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崂山、城阳、即墨等几个周边区市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均有村民私下买卖墓地的现象。同样大小的墓地,经营性公墓要价五六万元,而买“小产权墓”只需花一两万元。 记者 徐杰 实习生 甄蒙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