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精神病被单位辞退 法庭上讨回了6年职工待遇

2004-12-20 06:53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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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2月19日讯(记者 王华锋) 精神病患者生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辞退,6年多生活治病无着落。市南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患者生病期间的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应给予职工待遇。

    据审理查明,王某于1980年在某厂参加工作。 1986年,王某受到打击,患上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王某生病期间,单位于1994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到1998年5月15日,因合同期满,单位与王某终止劳动关系。而在这之前,精神病医院给王某出具了无休息期限的休息证明。因为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无奈之下,王某的丈夫帮她将单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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