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通知规范新建建筑:不执行节能将重罚

2005-05-05 09:11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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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近日宣布,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将被处以 2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数据显示,中国现有建筑中 95%达不到节能标准,新建建筑中达到节能标准的也不足 20%。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新建建筑达到节能标准比例不高的情况,建设部日前颁布了《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也处以 2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所售商品住房的结构形式及其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整改,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吴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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