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13日讯(记者 陈修华) 记者今天从市汽车更新办公室了解到,本市将出资300万元,对去年以来需报废的车辆予以补贴。
此次报废汽车的补贴标准和范围是,2004年1月1日到12月 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须在 8到10年之间。2005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7到9年之间,包括载货汽车总质量在1200千克及以上的载货汽车和准牵引的半挂牵引车,和乘坐人数 30人以上且车长 9米以上的载客汽车。以上符合标准的汽车补贴均为每辆车4000元。
今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万元。另外,此次补贴的范围不包括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
符合此次报废车辆补贴条件的市民可以从明天起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到市汽车更新办公室办理补贴登记手续,其中2004年报废汽车补贴申请登记时间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2005年报废车申请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有关部门公布了咨询电话2861496。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车辆运行到一定年限必须申请报废,否则将视为违规行驶,近日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对私自倒买报废车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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