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非所有房屋都能租 十种房屋租不得

2005-07-26 10:0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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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得到迅速发展,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也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十种房屋不得出租:

    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房屋的法律基础。

    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租。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他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

    未经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所承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违法建筑不能租。

    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构成侵权。

    已被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能出租。已被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

    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子不能租。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出租。汪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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