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他的“战场”,烟民手中点燃的香烟是他的“敌人”。《辽沈晚报》8月8日报道,“中国反烟第一人”张跃近日在铁岭街头开始夏季东北“灭烟”行动。在铁岭文化公园,一对情侣坐在长椅上,男青年抽着烟,张跃一个箭步上去夺下男青年手中的香烟。接下来,张跃在文化公园又连夺了六七根烟。
每个社会成员都可自由拥有自我主张,但不能用野蛮的方式将个人的主张强加给他人。张跃主张“反烟”,却忽略了这样一个常识,夺人香烟,其野蛮的行为对他人权利已构成粗暴侵犯。吸烟有害健康,但只要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吸烟就还是烟民可以自由享有的权利,张跃有何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
传递好意,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没有谁乐意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陌生人骤然夺去香烟。被夺后的第一感觉,除了受惊,还将包含着自尊心受到伤害。虽然张跃在夺人香烟之后,要进行例行的宣讲,但这种行事的顺序,和把死刑犯枪决之后,再来宣告为何判其死罪,又有多少区别呢?
如果“反烟”就是上街夺人香烟,我建议张跃还是歇歇吧。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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