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租车22日起调价 基价里程由4公里调整为3公里

2005-08-20 03:15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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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19日讯(记者 徐江) 从8月22日零时开始,本市客运出租车将正式调整运价,新价格将在现行起租费、车公里运价及其他运价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基价里程由4公里调整为3公里。此次运价调整的过渡期大约为70天左右,在此期间,计价器未全部调整的出租车,将采取“打表计程、人工计费”和“按表计费”并行的方式收费。

    根据此次调整的运价,普通型和标准型出租车基价里程由4公里调整为3公里,但起租费仍为7元,车公里运价仍为 1.20元;而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基价里程也是由4公里调整为3公里,起租费仍为10元,车公里运价仍为1.70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运价调整的过渡期预计大约在70天左右,在此期间,调试后的出租车计价器将统一贴上“计价器已调试”的标签,出租车司机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付给乘客打印发票;而计价器还没有调整的出租车,经营者将按计价器上显示金额,对照交通、价格主管部门发放的“运价政策调整对照表”收费,除付给乘客打印发票外,余额部分将用由市地税局印制的专用定额发票补齐。为了防止乘车市民产生不必要的价格纠纷,市物价局还提醒市民,从 8月 22日零时开始,市民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看清楚出租车计价器上是否贴有“计价器已调试”的标签,任何计价器上贴有标签的出租车,都不得使用对照表和定额发票。

    另外,对于周边区市的出租车运价,此次调整也考虑到各区市的城市发展水平与市区(包括崂山区、城阳区)不尽一致,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环境各不相同,首次下放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权限,除了市内四区及崂山、城阳区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执行青岛市统一规定外,其他区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将由各区市政府制定,但必须报青岛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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