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导:青岛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小资料

2006-01-11 10:48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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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原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65平方米的部分,可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经济适用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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