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青岛新房地产新规定点击

2006-01-20 11:44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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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新气象,2006年岛城在房地产方面有不少新规定开始实施。下面的稿子,就为广大读者点击一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几条新规。

    拆迁补偿“随行就市”

    内容要点:就地房屋补偿的,应增加 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原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 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补偿金。

    影响:新的拆迁管理法规的规定,如原面积增加 10平方米改善面积,拆迁补偿“随行就市”等,一是体现了法规制定者的人文关怀精神,再就是多了一分公平、公正。

    新物管条例解物管难题

    内容要点:前期物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建设单位要按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五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5%的比例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间的保修。

    影响:物业纠纷的数量是逐年上升,本来应该唇齿相依的物管和业主在现实中却变得水火不容,一些纠纷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应该为解决物业纠纷提供了一个法律保障。

    地产市场“门槛”提高

    内容要点:房地产业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影响:房地产是个好行业,谁都想玩一把。于是我们青岛的房地产公司层出不穷,但有多少公司有项目?有多少盖得出品质优秀的楼盘呢?答案应该是少部分。资源就那么多,为什么不让优秀的公司、品牌的企业多占有一点。准入门槛的提高,相信会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将来的房地产不是谁想玩就玩,而是谁玩得好谁玩。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呼之欲出

    内容要点:现在青岛市的房屋保修期外的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损坏失修现象,往往因资金没有来源无法维修。有关部门提出, 2006年将制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制度,对解决这类问题明确说法。

    影响:房子是个需要耐用的商品,但房子也是人盖的,难免要在几年的保修期之后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谁来继续保修的问题还真是个不小的问题。好在这个问题在 2006年就要有个说法,我们希望的是,不管将来这笔钱规定由谁来掏,对于业主来说是好事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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