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8日讯(记者 周鹏 通讯员 何理) 今天11时许,李沧城管执法人员在顺河路巡查时发现业户宋某正占用人行道经营猪头肉,便上前依法予以取缔。
今天11时许,家住秀峰路小区的林先生拿着猪头肉回来找在人行道上经营猪头肉的宋某讨说法。原来,他刚才在宋某这儿买的猪头肉上,竟然有细细的猪毛。对此,宋某却声称:“这才叫原汁原味!”巡查的李沧城管执法人员见宋某如此蛮不讲理,不但替林先生讨回了公道,而且依法没收宋某不法经营的物品,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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