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生可与父母共同借贷买房

2006-08-13 10: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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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就读的满18周岁的学生,也可以作为房贷借款人。这是农行山东省营业部推出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的最新规定。

  日前,农行为应对目前激烈的房贷竞争,推出了两款房贷新品。一种是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况,一是作为父母的借款人年龄偏大,可贷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希望通过指定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延长还款期限;二是作为子女的借款人,预期未来收入情况较好,但目前收入偏低,按现行规定可贷金额较少,希望通过增加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金额。就业前景较好,在“21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就读的18周岁以上学生,也可以作为借款人。

  另一种是“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对全额付款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超过2年的自然人客户,因需清偿购房所负债务而发放的贷款。“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成数、利率、期限与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同,即最高贷款额度可达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购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达购房总价款的7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限人民币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65年。(记者 周爱宝 通讯员 陈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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