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16日讯(记者 杨冰 见习记者 赵成林) 本报今天刊登《台东“一元娱乐”是去还是留》一文后,引起市民关注。今天,有150多名市民致电本报探讨“一元娱乐”的去留问题。
家住延安二路的刘先生认为,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管理,控制卡拉OK音量、歌唱时间等,同时可以安排一至两名保安值勤,杜绝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而住在老年乐园旁边的林先生说,在老年乐园举行一些公益性的娱乐活动他是赞成的,但是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娱乐项目,应该坚决取缔。
市民石先生建议,在榉林山上或者其他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开辟专门的活动场所,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市民赵女士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她认为,相关部门依据这个规定,完全可以管好“一元娱乐”。
对此,市北城管延安路中队中队长周焕祥表示,他们将协同公安、工商及其管辖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