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东击西拍车抢包 “拍车帮”四犯分别领刑(图)

2006-12-16 06: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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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案犯在接受审判

    半岛网12月15日讯(记者 刘冠南) 刘某等4人分工协作后,采取一人拍车,一人在另一侧抢包这种“声东击西”的手段,专抢女司机,共抢夺作案12起,涉案金额 12.1万元(本报曾报道)。近日,市北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4案犯均以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8年。 

    3月19日下午5时许,市民张女士驾车经过延安三路与台东六路交会处时,一名男青年突然冲上车行道,拍打张女士的车头并强拉车门。张女士还没反应过来,另一名男青年猛地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夺过张女士的皮包拔腿就跑。张女士呼救时,发现对方共有4人,都分头逃窜。6月5日下午3时30分许,付女士驾车行至威海路与长春路交界处,因车辆拥挤行进缓慢,此时,一男青年竟窜至车前,拉开车门揪住付女士往外拉,另一男青年则趁机从另一侧抢走了付女士的皮包。

    后经市北警方侦破,包括这两起案件在内,今年3月至6月间,本市台东等繁华地段,接连发生的10余起专门针对女司机的抢夺案件,均为刘某等4名被告所为。

    11月23日,市北法院对此案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四被告均为聋哑人,青岛市中心聋校退休教师到庭担任手语翻译。庭审中,第一被告刘某、第二被告隋某翻供,称从未抢夺,案发时也不在青岛,第三被告于某只承认曾抢夺3起。

    近日,经市北法院组成合议庭评议后,对此案作出宣判。审理查明,刘某等4人共谋后,采取由一人寻找女司机,另一人放风,一人拍车吸引女司机注意,最后一人实施抢夺的手段,在今年 3月至6月间,抢夺作案12起,涉案金额为12.1万元。由于4名被告均系聋哑人,且均为初犯,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4被告犯抢夺罪,第一被告刘某获刑8年,第二被告隋某获刑7年半,第三被告于某获刑7年,第四被告胡某获刑6年,4人均被处罚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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