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楼超标可没收 青岛市叫停培训中心项目

2007-06-15 06: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6月14日讯(记者 刘兆球)记者今天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七部门日前联合发文,部署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清理。专项清理将对近年来修建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专项清理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市区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乡(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等。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所有在建的及已审批尚未开工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项目都在清理范围。

  检查的重点包括建筑面积、装修以及设备配置是否超标;是否挪用政府专项资金、集资、借(贷)款、拉赞助、垫资、拖欠工程款;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2005年1月1日以来各区(市)、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包括党政机关所属的具有住宿、餐饮、会议等接待能力的设施和场所)问题。

  凡是违反规定的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标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对招标交易单位不按批复规模、标准受理招标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本市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推进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实现与所属部门彻底脱钩。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办公楼 超标 刘兆球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