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彬有理
奉劝开发商还是遵纪守法的好,靠自己的专业能力把“面粉”做成可口的“面包”以获取利润,不要跟风盲目储存面粉”,免得“面粉”被收回或发霉,损失的还是自己。———李斌
半年前,笔者去烟台拜访一开发商朋友,恰逢他旗下的一个项目要动工。饭桌上那伙计电话不断,一会儿是催设计院出图,一会儿是联系人防办报批,还要应付建筑公司……忙得不亦乐乎。席间,我戏言:“你是身兼六职,总经理、开发部经理、设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还有司机。”
前几天,再见这老兄,那叫一个悠闲,一个人在办公室喝着茶,对着电脑打游戏。本以为他的楼盘进展顺利,不料他已下令停工。究其原因,原来是最近他楼盘对面的一块住宅用地在几家外来开发商竞争的硝烟里,被抬到了天价,楼面地价快赶上附近在售楼盘的价了。这老兄一合计,人家明年把楼盖好了总不能赔本卖,价格一定会比现在高许多,我还是等着人家一起卖吧,多赚点。据悉,目前抱有这种想法的开发商不在少数,只要现金流能保证财务安全,大可不必着急开发,干得好不如干得巧,赶上好时候可以多赚点。
如果把土地比喻为“面粉”,楼盘自然是“面包”了,那开发商上述做法可视为存储“面粉”。有一点可能有人不理解:楼盘拖后开发高价出售,客户会接受吗?这就涉及到一个价格合谋问题。
价格合谋一般意义上是指某区域或某行业的商品制造、销售者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对某一类或某几类商品通过协商进行垄断行定价。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价格合谋往往无能为力,心有不甘但又不得不买。前段时间食品涨价,部分方便面企业便导演了这么一出,后经媒体曝光,在工商等部门的干预下才罢休。
开发商之间之所以能形成价格合谋,与房地产的特性有关。一是地域性,房地产的基础是土地,而土地是不可移动的。客户对房地产的需求是有强烈地域倾向的,城东城西各有相应的客户群。客户因配套、习惯、交通、心理等因素,在选择商品房时有着相对固定的选择范围,很难因价格的变化而超出意向范围去购房;二是稀缺性,一定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往往被不多的几家开发商所垄断,定价权完全在他们手中;三是必需性,作为挡风遮雨的居所,房子对每家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价格再高也不得不买。因上述原因的作用,某区域的房地产价格在某段时间内往往不受供求关系支配,更背离“价值决定价格”的定律,而取决于该区域开发商们的心理价位。他们不用坐在一起协商,只要有一家打出高价,其他便很快呼应。面对不得不买的稀缺产品,客户只有一边在心里骂娘,一边掏银子埋单。
好在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开发商“捂地”行为的危害性,各城市将其列为重点治理内容,因为价格合谋是违背市场经济根本原则的行为,对消费者的利益存在极大的损害,也增加了市场虚热、暴跌的风险。奉劝开发商还是遵纪守法的好,靠自己的专业能力把“面粉”做成可口的“面包”以获取利润,不要跟风盲目储存“面粉”,免得“面粉”被收回或发霉,损失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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