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夜行女抢劫还打人

2008-01-09 07: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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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月8日讯(记者 陈博)2007年7月,本市男子韩某尾随市民刘女士并抢劫其手机,担心刘女士喊叫,逃跑前还打了刘女士一拳,致其轻微伤。近日,李沧法院作出判决,韩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今年37岁的韩某曾犯抢劫罪、强奸罪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6年7月,韩某被假释,假释考验期为两年。2007年7月25日晚10时许,跟朋友喝完酒的韩某来到浮山路,看到刘女士一个人行走,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尾随刘女士走到青山路一小区后,猛然从背后勒住后者的脖子,抢走了手机。担心刘女士喊叫惊动他人,韩某又朝刘女士脸上猛打一拳。这时,小区保安已经报警,韩某仓皇逃窜,被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刘女士的伤属于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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