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剑
3月2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西安市南郊三爻司法小区内,一名司法系统干部因不满收取3元停车费,殴打六旬保安郑某某致伤。当日晚间,西安市司法局回应称,打人男子系西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民警,目前正进一步调查。3月29日上午,当事人已前往被打者家中赔礼道歉,并得到被打者及其家人的谅解。(3月29日《新京报》) 这是多么怪诞的一幕。因不满小区保安对自家亲戚收取3元停车费,苏某就要对执行规定的保安拳脚相加、恶语相向。这暴戾行径下透露着的蛮横与嚣张,那不分缘由就挥向保安的拳头,不但击打在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身上,也痛在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心里。
从常理来看,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苏某一定深知规则在社会运行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对其亲戚实行停车收费,这并非是保安一时兴起,而是物业公司早就“有约在先”,即便他对这样的约定有再大的不满,也应该对基本的规则怀有起码的敬畏之心,该讲理讲理,该表达自己诉求则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而不是将怨气施加在一个执行者身上。
有必要弄清楚的是,这一粗暴行为,究竟是其气急败坏下的间歇性狂躁,还是无意识下权力的一种本性流露。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对一名老者大打出手,显然都不符合正常人的处事行径,人们会本能地反问,假如打人者不具有公务员这一身份标签,他身上还会有如此飞扬跋扈的戾气吗?
失控的权力导致出格的行为。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从根本上来说,是要纠正官员的特权思维,并用有效的制度来规范这失控的权力,让其真正回到服务于民的正常轨道上来。而从惩戒措施上来讲,权力也不是僭越规则的通行证和免死牌,对那些破坏权力规则的人,相关部门更应该利用权力的约束性给他们一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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