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剑
近日,河南商丘尚博学校的一份“奇葩”合同被曝光。合同显示,如果教师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该校校长确认了上述规定,称合同是自愿签订的,老师可以生完孩子再回来工作。(2月29日澎湃新闻网) 单从该校校长对媒体的回应看,学校规定女教师的怀孕时间似乎有着“天经地义”的理由:一方面,该校为私立学校,学校的一切事务完全可以自立规矩,容不得他人说三道四;另一方面,合同白纸黑字,且双方都是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现如今又拿合同说事,当初干吗去了?这样的诡辩逻辑看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但仔细推敲却不难发现,它不过是学校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自说自话罢了。而且,学校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学校的违法之举让人不耻,但比这更令人担心的,是那些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女教师,她们在签订合同前和学校拿合同对她们进行处罚后,都没能意识到自己正当权益的被侵犯,更没有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们最大的反抗,就是在微博中晒晒照片、发发怨气。这沉默中折射出来的女性就业地位孱弱,又何尝不让人揪心。
毋庸置疑,在媒体的关注下,尚博学校这些权益被侵犯的女教师,一定会在舆论及法律的双重追问下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但如果每一次的权益被侵犯都需要舆论去倒逼,每一次追问都要民众集体去讨伐,带来的必定是民众审丑的疲劳,从而在根本上让女性权益保护沦为笑谈。从这个角度看,尚博学校的这一行为其实也正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女性权益保护的契机。如果我们还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而不有所警醒的话,那些权益正在被侵犯和可能被侵犯的女性,便永远没有“翻身”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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